县建住局三措施抓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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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5日发表
一是加强防火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执行明火作业报批制,实施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时,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并有专人监护,作业面周围和下方必须采取淋湿、遮挡等防护措施,完成作业离开前,必须排除作业影响范围内无明火、暗火、高温等火灾隐患。
二是加大消防安全设施投入。在建筑高度大于24米或单位面积超过3万平米的在建工程内加装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建筑外脚手架采用合格的阻燃式密目安全立网,确保灭火器材控制范围有效覆盖木工厂、配电室、仓库等防火区域。
三是提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开展由施工、监理单位全员参与的消防宣教活动,重点提高动火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技能水平。(县建住局 宋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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