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区拆除487栋大棚房
8月1日,运河区继续开展“大棚房”整治集中行动。当天,200余名工作人员对刘辛庄、肖家园、刘胖庄、小朱庄、西屯嘉实生态农庄等处“大棚房”强制拆除,共计拆除“大棚房”41栋,建筑面积3583平方米。截至目前,运河区已拆除“大棚房”487栋。
“大棚房”是指在耕地上建设,原本属于农业功能的大棚,在发展过程中,通过违建增加了居住功能,打造成农家木屋、养老福地、生态农庄等。运河国土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大棚房”占用农业耕地,不仅不符合法律要求,而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必须依法依规予以拆除。
今年以来,运河区积极开展“大棚房”拆除行动,对所有“大棚房”全部实现县级领导分包,并抽调专人对辖区9处“大棚房”逐项实地踏勘,对每栋“大棚房”的使用情况、租售情况逐项登记,建立台账。在拆除过程中,运河区按照“拆改结合、综合治理、分类施策、协同推进”的工作思路,针对“大棚房”租购主体,采取分组包户、入棚入户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法规宣讲,督促其及时处置自有资产。同时,针对“大棚房”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采取约谈、传唤、训诫、拘留、查封账户等强制手段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强拆。
“大棚房”拆除后,运河区还对建筑垃圾进行有序清理,确保恢复耕地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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