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廊坊市第六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第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2016年1月26日政协廊坊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廊坊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自1月24日开幕到1月25日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提案297件。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廊坊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本次会议工作方案,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286件,占提案总数的96.3%;未予立案的11件,占提案总数的3.7%。所立提案,委员个人或联名提案241件,集体提案45件。其中,属于经济建设方面的70件,占立案总数的24.5%;政治建设方面的13件,占立案总数的4.5%;文化建设方面的27件,占9.4%;社会建设方面的142件,占49.7%;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34件,占11.9%。
总体看,本次会议提案内容丰富,重点聚焦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密关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提案议题集中,总体质量较高,充分表达了社会各界的呼声和愿望,饱含了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的心血与智慧,体现了人民政协的自身特点和组织优势。
大会闭幕后,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将对本次会议提案进一步分类整合,会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有关单位和部门交办,加强督办落实。对未予立案的,将积极同提案者协商,作为社情民意信息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或作为委员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参考。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提案,将及时审理,按规定程序做好交办工作。
2016年是我市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广大市政协委员和市政协各参加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廊坊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放思想,奋发作为,积极利用提案履行政协职能,为全市绿色、高端、率先、和谐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