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纤检所对总局89号令修订积极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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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9日发表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中纤局对《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管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89号)进行了全面修订,印发了《重点监管纤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纤局法函〔2015〕54号)征求意见。
市纤检所积极相应,高度重视,5月22日,所长赵世鑫亲自组织副所长张金喜、办公室主任胡孝甫、政策法规室主任倪祥语等召开专题会议,逐条逐句进行研究。经反复研究,市纤检所提出了25条修改建议,5月25日已上报。
该《办法》以规章形式将重点监管纤维产品的监督管理委托授权给纤维质量监督机构。
此次修改,在絮用纤维制品基础上增加了学生服、纺织面料等纤维产品作为重点监管纤维产品,并且国家质检总局可以根据纤维产品质量状况以及监督工作需要,对重点监管纤维产品品种进行调整。
该《办法》修改后,将对重点监管纤维产品质量加强监督管理,提高重点监管纤维产品质量,保障人身健康安全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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