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雨露育新苗衡水市儿童事业发展综述
阳光雨露育新苗
——衡水市儿童事业发展综述
衡水新闻网-衡水日报记者 张月亭 本报通讯员 张琳
一年来,各级妇儿工委组织在衡水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切实维护儿童权益,优化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全市少年儿童如春天中萌发的新芽,沐浴着《衡水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实施的阳光雨露,在快乐中茁壮成长。
儿童健康水平全面提升
我市建立健全了公共卫生保健制度和服务体系,0至6岁儿童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常见疾病防治等保健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婴幼儿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接种率均达99%以上。婴幼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6.97‰和8.15‰,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为2.89%。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1.8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86.20%。儿童营养状况不断改善,身体素质不断提高,儿童食品、用品安全得到保障。市妇儿工委重点推进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机制,将“两规划”省级示范县桃城区、冀州市作为预防出生缺陷工作的重点推动县,努力推行“政府埋单、免费检查”的婚检模式,目前,冀州市已全面实施免费婚检工作。
儿童福利事业范围不断拓展
民政部门进一步提高了孤儿生活费标准,集中养育达到每人每月115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月700元,将全市机构和个人收留儿童全部纳入民政部门监管范围。全市教育系统落实发放各类奖助学金8165.9万元,奖助学生91314人次;与军分区联合印发了《衡水市军人子女中考优待措施》;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3323万元,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1219万元,免费向42.86万名学生提供资金达4437.1万元的教科书。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在全市开展了“困境儿童爱心援助行动”、“金秋助学”、“希望工程”等活动,救助留守、流动及贫困儿童3.8万余名,救助金额180余万元。
儿童教育事业成效显著
学前适龄儿童“入园难”问题得到缓解,全市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91.7%以上,乡镇中心幼儿园开办率100%,清理取缔不达标的民办幼儿园81所。小学五年巩固率为100%,九年义务教育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和省的标准,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88.84%,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率达到100%。落实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9090万元,安排项目学校70所;投入资金2.02亿元,改善了537所学校(含教学点)的基本条件;教育局编制完成了《市区中小学发展规划(草案)》,市财政出资3000万元,新建了前进街小学和东方太阳城小学,改建了第十中学、新苑小学和胜利路小学,市区教育环境进一步优化。
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
全市农村改水受益率、自来水普及率均达到100%。我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53%,城市污水处理率为79.***%,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加强了文化市场及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基本形成了市、县、乡、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净化了儿童成长环境;全市家庭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共建家长学校1380余所,举办家教公益大讲堂1230场,受益家长80万余人次。在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中,全市仅妇联系统建立“儿童之家”124个,配备图书15万册,开展留守儿童家教、低碳生活、读书竞赛等各类活动300多场,受益儿童及家长10万余人次;进一步加强了儿童社会工作队伍建设,全市招募爱心代理妈妈等志愿者3.2万余名。
儿童法律保护得到加强
全市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逐步建立起维权咨询、司法保护、社会救助、普法宣传和社会监督等工作网络,进一步完善了儿童法律保护机制;加大了对各种侵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破获拐卖儿童案件10起,受救助(庇护)儿童50余人次;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增强了儿童的法律意识,全市中小学生普法教育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