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编办完善机构设置服务保障民生
今年以来,结合我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编办进一步转变作风,以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社会、保障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
近年来,伴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日益严重、非法排污等环境犯罪日益猖獗。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城区环境治理力度,市编办积极探索、主动出击,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为进一步治理污染清除障碍提供体制保障,深入剖析市公安局部分警种现有警力,于2013年底组建了唐山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具体负责查处和侦办路南、路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区域内的相关案件。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偷排、盗采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明显减少、城区空气质量也得到了很大改善。针对迁安市、遵化市、丰润区、丰南区、玉田县、滦县、迁西县七个县(市)区环境污染形势较为严峻且违法犯罪案件多发、办案任务较重,市编办先后批准上述县(市)区公安部门设立了环境安全保卫机构。
最近,按照国家环保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与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市编办对剩余的滦南、乐亭、曹妃甸三个县区及海港经济开发区、芦台经济开发区、汉沽管理区三个开发区(管理区)按机构编制管理审批权限批准设立分(县)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确保我市县域行政区划范围内环境污染案件的侦办和查处工作实现全覆盖、不留死角,真正实现打击整治偷排、盗采等环境违法犯罪与保护合法守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结合,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安全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