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群众谱和谐孝昌县司法局王行勇同志先进事迹
王行勇,男,汉族,1972年9月生人,***党员,孝昌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人,副科级干部。是一名在基层司法行政战线上默默耕耘十七载的司法行政干部。王行勇同志因工作出色,在2012年被县委组织部任命为孝昌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2017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宣传报道先进个人,同年,被授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个人三等功;2019年度被授予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以实干赢得实绩。十多年前,他在小悟司法所工作期间,在没有标杆、没有参照的情况下,先后推出了“两庭联姻”、“三所联调”、“四小工程”等基层治理工作模式,受到了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的高度认可和好评。2006年,县司法局给小悟司法所专门配备了电脑和打印机,一改过去无电脑办公的历史。2007年,在上级司法部门的关心重视下,小悟司法所率先启用了“两所一庭”项目建设资金,对原旧司法所进行改造升级,办公环境得到极大的改善。“七五”普法以来,他共撰写调研文章30余篇,在今日头条登载普法宣传工作信息400余条,在《湖北日报》、《法治湖北》、《孝感日报》等媒体刊载文章10余篇,先后策划编辑了《“七五”普法社区居民法律知识读本》和《孝昌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便民服务手册》。2019年孝昌县司法局被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2020年顺利通过了国家、省市“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
以真诚赢得民心。2007年冬天,大旱,观音砦水库的水位已下降至有史以来的新低。小悟乡汤砦村和会亭村两村群众因为挖井解决人畜饮水问题发生群体性械斗,得知消息后,他以最快的速度及时赶到汤砦村。在右腿被现场铁锹误伤的情况下,强忍着揪心的疼痛,对现场群众进行不厌其烦、耐心细致的劝解,一个个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给他们讲法律,说案例,以事喻法,以案释法,最终,事态得到圆满处理。
8年的乡镇司法所工作期间,他先后担任乡镇综治办、信访办主任,他跑遍了小悟乡34个村居委会、217个村民小组,开展普法宣传上百场次,发放宣传资料几万份,使全乡2万多人受到法治宣传教育,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00余件,那里的每一条羊肠小路都留下了他坚实的脚印,工作也得到群众一致好评。
以公正赢得公信。作为基层人民调解员,在认法认理不认人的铁面无私与案件处理中,难免会得罪一些人,甚至还要有敢于面对危险的勇气。在小悟乡界岭村大理石开发中,当地群众与投资者间发生矛盾纠纷,调处中稍微偏一点就都能换回投资者或老板几万元的“回报”,但他始终坚持公正司法,毅然坚定的站在处于弱势老百姓一边,捍卫法律的尊严,不偏不倚,刚正不阿,坚守做人做事的道德底线,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树立公平公正的司法行政形象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以创新赢得发展。他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牢牢地抓在手里,充分利用‘互联网+普法’的作用,先后在各大网络平台推出了今日头条孝昌普法公众号、法治孝昌建设QQ群、法律援助孝感微信公众号,在孝昌电视台开辟了《微案说纪说法》栏目,不断创新普法模式,实现“指尖上的普法”,让法律与群众零距离。先后指导全县争创全省“四个 100”法治建设示范点和第三批 “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打造了一批以县法院、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卫店社区、晏河小学、季店卫生院等为代表的法治文化阵地示范点,基本实现“城区有法治广场、乡镇有法治长廊、村和社区有法治文化墙”的法治阵地建设全覆盖目标。2021年冯山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5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
王行勇同志有着热爱群众的“真心”、扎根基层的“恒心”、无私奉献的“公心”,在孝昌县撑起了一面法治宣传教育的大旗,为构建现代化法治孝昌,创建平安孝昌做出了应有贡献,是当之无愧的先进典型,值得我们每一位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