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局长于寅生调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2018年5月18日,沧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于寅生率队赴肃宁县就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到肃宁县后,调研组首先听取了县统计局的工作汇报,详细了解了肃宁县四经普工作的机构组建、文件印发、人员和PAD设备的配备、经费落实等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于寅生对肃宁县的四经普工作表示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四经普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十九大召开后的第一次全面性普查,并且处于“十三五”中段的关键时期,是承前启后的阶段,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节点,对二三产业进行全面摸底,对领导制定政策作出决策具有重要意义,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重视程度,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二、明确责任目标。经济普查不仅要摸清二、三产业家底,并且要与国家核算制度相辅相成。结合国家机构改革和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结合实际,细化细分目标责任,统计系统要着重做好协调工作、组织工作和监督工作。
三、强化工作保障。“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经济普查涉及面广,涉及单位、人员多,准备工作必须要做扎实,保障工作必须要做到位。经济普查办公室要提前谋划,合理安排,确保物资经费落实到位、PAD设备管理维护到位、“两员”选调、选聘到位。
四、坚持依法普查。开展经济普查工作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数据要查准、查实、查全,加强部门协作,树立依法普查观念,加大依法普查的引导力和督导力。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和各种活动广泛宣传,宣传经济普查的意义和目的,营造良好普查氛围。宣传工作要提前,宣传力度要加大,积极宣传正能量,起到良好的舆论导向,引起社会各界共鸣,争取被调查对象的支持配合。
调研期间,肃宁县政府有关领导参加了调研座谈,并表示确保人员调配、经费保障、组织协调三到位,全力搞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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