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寸不让久久为功——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决心从未改变,力度不断加大,以动辄则咎、一寸不让的态度坚决查处违纪行为……
盘点2015年,落实“两个责任”,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纪律审查、纠正“四风”,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个个关键词跃入眼帘,见证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坚实足迹。
这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踩着不变的步伐,坚定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和强有力的震慑作用,推动全市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为唐山转型升级、再创辉煌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落实“两个责任”,持续传导压力
抓工作,首要在明确责任。要改变作风、治理腐败,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环境,抓好主体才是关键。
2015年,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我市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完善制度体系。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三项制度》,明确16项具体责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约谈办法(试行)》,强调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力,存在“四风”方面严重问题的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修订“两个责任”考评标准,确立了重在平时、重在常态的考评导向。
——狠抓责任落实。实行提示制度,向县级党组织发出提示函102份,督促县级“一把手”批办线索和案件280件,批示反腐倡廉工作487次。实行约谈制度,主动约谈下级党委和纪委负责人110人次,提出意见362条。实行督导制度,全年开展专项督导26次。
——强化责任追究。认真落实省纪委“问责年”部署和《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典型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共追究主体责任40人、监督责任16人;针对发生重大典型案件的地方和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86份,有力激发了各地各单位履行“两个责任”的主动性,强化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担当意识。
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责任,是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的根本保证。
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纪监督
抓作风,毫不手软;严监督,创新方式方法。
注重常态监督。全年组织明察暗访1527次,查处和纠正“四风”问题562个,给予党政纪处分170人,组织处理221人。在中秋、国庆、元旦等重大节日期间,省市纪委联合编组,溯源查访、密集曝光,形成强大震慑。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惩戒懒政怠政攻坚战”,加大对环境整治、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公路治超等方面的检查、监察和问责力度,查纠不作为问题109个,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144人。
注重主动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度解剖,先后围绕招投标、涉企涉民收费、红顶中介等12个方面进行办案式调研,发现问题88个,提出意见建议59条。在配合做好省委对我市县区和市直系统多轮巡视基础上,认真办理交办事项,狠抓扩展延伸,主动对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督促建议12条。
注重科技监督。把行政权力电子监控体系建设作为预防腐败的“一号工程”,从根本上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市本级369个、县级2407个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审批、在线监察。全年共预警报警232起,督办33次,下发《网上监察建议书》39份。在“四风”整治中,改变简单蹲守、直接拦堵等传统做法,运用票据倒查、视频监控、调取数据等手段,从源头发现解决问题。
注重社会监督。主动向人大、政协、民主党派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访千企、听万言、提效能、优环境”调查问卷活动,收回问卷1.1万份,收集意见建议4366条,凝聚了各方智慧,找准了存在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连续第二年召开“议作风面对面”电视问政会议,围绕第三方暗访发现的问题进行面对面质询,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保持高压态势,震慑作用明显
这一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持续加力,继续保持了高压态势,震慑作用明显增强。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8117 件,同比下降12.4%;立案审查2152件,涉及2461人,处分2282人,同比增长41%、45%和40%;涉及县处级干部53人、移送司法机关148人,同比增长130%和45%。查处科级干部贪腐案件在县(市)区实现了全覆盖。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257件、346人。全市法院系统依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139件、182人。
这些成绩的背后,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反腐的决心:
——正确运用“四种形态”。 逐级设防、防微杜渐,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滑向违法。将长期受理的违纪问题线索,按照轻微、一般和严重分级梳理转办,共起底违纪问题线索1312件。在全市处理的党员干部中,单纯违纪未移送司法的占93%,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占70%。
——完善纪律审查机制。以提高信访件谈话函询比例、提高办案总体数量、提高组织处理比例、减少线索暂存比例、减少个案审查平均用时为目标,出台《查办问题线索(案件)督查督办办法》《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规定(试行)》,完善《全市纪律审查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建立快查快结机制,做到领导指挥靠前、组织协调靠前、审理介入靠前、教育跟进靠前,有效突破了一批大案要案。完善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机制、与司法机关相互移送案件线索机制。全年市本级共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68件,司法机关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07件,形成了反腐败整体合力。
——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以切实解决问题为引领,改变过去零敲碎打的工作方式,区分不同性质、类型、层次,查处一个典型案件,堵塞一种漏洞,***一类问题,规范一个系统。集中整治“小官巨腐”,先后瞄准城市供水、道路建设、卫生改造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10大重点领域,严肃查处案件650件,党政纪处分615人。其中开展乡镇突出问题、村官腐败等专项行动,先后查处案件365件,涉及376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涉案总金额1.4亿元。
——发挥案件治本功能。市委两次召开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件18起。市纪委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县区、市直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以案说纪35场次,受众近两万人。在唐山电视台开办全国首档反腐题材讲述类栏目《以案说廉》;在唐山劳动日报开设党纪条规栏目《红色警戒线》;选取31起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编发案例读本,有效增强了全市党员干部的底线意识。
务实有效的举措,让监督无处不在,“不敢腐”的氛围持续强化。
深化改革创新,聚焦主责主业
深化体制改革,对纪检队伍提高执纪能力至关重要。
——稳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成了市纪委机关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纪检监察室从4个增加至7个,12个室部直接从事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占机关行政编制总数的78.4%,监督执纪力量显著增强。完成了丰南区县级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最短路径、最小阻力、最佳效果、谋定后动”的改革原则,撤销纪工委监察分局,统一收归编制和职数,合理设置内设机构。改革后,月平均办案数量同比增长7倍。
——创新工作机制。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试点工作中,探索建立“合成单元、快速反应”机制。以市纪委机关室部为业务核心,固定配备若干派驻纪检组,形成16个“1+X”单元,使可集中调动人员数量提高3倍,有效解决了力量分散、流程冗长、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机制,25家责任单位主动履职,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宣教大格局。
新征程,再启航。展望201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然任务艰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为唐山转型升级、再创辉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