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县纪委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制度
今年以来,武邑县纪委全面推行《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制度,实行落实主体责任 “一册式”清单、全程记录、过程监督。
列出落实主体责任“一册式”清单,实行全程记录。《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填写人员为全县10个乡镇(区)和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每位领导干部根据主体责任的六方面具体责任(领导职责、组织推动、教育监督、支持保障、表率作用和自觉接受监督)、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一”(进行一次安排部署、主讲一次廉政党课、听取一次工作汇报、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开展一次专题调研)以及“四个亲自”(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共性要求+个性措施”的落实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分季度列出落实主体责任的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建立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台账。
坚持季度研判、常态检查和年度考核,实现落实主体责任的过程监督。各乡镇(区)委和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每季度末对管辖范围内县处级领导干部的《纪实手册》进行季度研判,年底进行综合研判,确定优秀、良好、一般等次,并将研判结果报县纪委备案。县纪委每季度末对《纪实手册》及相关工作资料进行检查,年终对研判结果进行复查,检查和复查结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作为对领导干部个人进行廉政鉴定的重要依据。(王悦 葛勇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