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结束
12日,从市交警支队获悉,按照河北省A P E C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要求,我市自11月11日24时起,终止A P E C会议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
据悉,按照河北省A P E C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要求,市政府于2014年11月5日发布通告,自2014年11月6日7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动车禁限行措施。通告发出后,除沧州市区之外,我市所属的县市城区也同步采取了单双号机动车隔日通行措施。
据了解,自我市实行单双号限行以来,全市交警每天在7时至20时对各自辖区路口严格把关,并同步启用电子抓拍设备,对擅闯禁行机动车实施拍摄,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据粗略统计,在6天的禁限行期间,全市20个交警大队共劝导机动车11530部,查处城区无牌车行驶61起,查处套牌或故意无损遮挡号牌共计83起,电子抓拍115起不按规定日期通行车辆。
下一步,市交警支队将根据市政府规定,在重污染天气情况下,启动相对应的交通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