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馆馆藏珍贵档案记载唐山妇女解放运动
从辛亥革命到“***”运动,新思想、新文化不断冲击着封建礼教,中国女性逐渐开启了追求自由、民主、平等的脚步,进而兴起轰轰烈烈的妇女解放运动。一些有进步思想,要求解放的女性勇敢地走出家门,或求学、或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成为当时社会的新潮流。
19世纪末,为破除缠足陋习,各地纷纷成立“天足会”,解放妇女身心健康。20世纪初,蔡元培等人在上海成立中国教育会,将创办女校列入议事日程。1907年3月8日,清政府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推行新政,颁布了《学部奏定女子学堂章程》和《学部奏定女子师范学堂章程》,正式把女子教育纳入国家教育体系,使女子教育合法化。媒体还专门出版有关的报纸——《中国女报》,全国各地还纷纷成立妇女协会。
唐山市档案馆珍藏着记载唐山妇女解放运动的训令一份。
具体内容如下:
中华民国河北省唐山市党务指导委员会民众训练委员会训令
令唐山商会要求妇女参加妇女协会的训令,为令行事案查本党为谋,各阶级被压迫民众之解放以期臻平等自由之域,渐近于世界大同,责任既艰巨工作尤繁,唐山为北方重镇,一般民众受帝制及军阀之压迫者久矣,近来各民众团体虽经本会领导先后成立差堪自慰于万一,然全市妇女能彻底觉悟,踊跃加入妇女协会者至今寥寥,即一般自命为站在战线上之同志对于自家妻女姐妹之解放大多漫不关心,意存观望,考其原因虽系社会制度风气闭塞,有以使然,而我女界魂魄上受创伤已深不易自拔,男同胞蔑视女权,不加扶助尤为最大病根,言念及此良用惋惜,是凡我同志及参加革命工作之人员实难辞其咎责,为此令仰各该会负责人员即本革命情绪劝令各人眷属凡在十五岁以上者须一律加入妇女协会,俾受党的训练并明了其自身在社会上的地位,其有蓄发缠足者均须多方劝导,促其觉悟,则非特妇女本身之福……切切此令。
中华民国十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以上训令真实记载了当时国民政府重视妇女解放与发展,希望妇女走出家门,支持女同胞从事社会活动,同时要求男子关心、帮助、扶持女子投入社会活动、参加工作,发挥占人口一半的女性半边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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