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专项打击土小企业污染
11月15日起,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土小企业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据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专项行动由市环保局牵头,各地公安机关配合,重点打击土小企业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行动自即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结束。据介绍,土小企业是指国家命令取缔停产的“十五小”“新六小”企业,也包括其他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生产加工窝点。这些土小企业偷排偷放污染物,乱排乱放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影响极其恶劣,群众反映强烈。
据悉,行动期间,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土小企业的联合整治。凡是符合行政拘留条件的,公安机关坚决予以拘留;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对有关人员坚决立案查处。环保部门对土小企业实施断水、断电、清原料、清产品、清现场,坚决予以取缔。
据悉,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三年来,共打掉涉污犯罪团伙159个,查处污染环境违法案件2682起,行政拘留违法嫌疑人346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