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渤海新区两天依法拆违1600平方米
沧州渤海新区始终对违法建筑“零容忍”。5月28日、29日,沧州渤海新区城市管理局联合有关部门,对沧州渤海新区新村乡狼坨村辛立洪、辛立刚、王金华,渔沟村李和群、刘国军、刘国辉,冯家堡村时云东所建的七处约1600平方米违法建筑依法强制拆除。
据了解,沧州渤海新区城市管理局依法对有关部门移交的疑似违建开展调查,向当事人下达《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经查,当事人建设的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违法建筑。沧州渤海新区城市管理局先后向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告知书》、《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当事人始终未进行拆除。经催告、公告后,当事人仍未履行行政决定。最后,沧州渤海新区城市管理局依法下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沧州渤海新区城市管理局局长杨霖生表示,违法建筑就像城市的“毒瘤”,不仅影响城市形象,损害城市环境,更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沧州渤海新区城市管理局将对发现的违法建筑坚决依法予以拆除,确保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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