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积极做好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创建工作
本报讯(记者李正男)近日,市旅游局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2015年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的组织申报工作。
据 了解,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申报条件为具有较好的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产业特色和人文历史,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是发展县域经 济的主导产业之一,且具备规划编制科学、扶持政策完善、工作体系健全、行业管理规范、基础条件完备、产业优势突出、发展成效显著等基础条件。休闲农业与乡 村旅游示范点申报条件为定位明晰准确、示范带动作用强、经营管理规范、服务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健全、从业人员素质高、发展成长性好。
记 者从市旅游局了解到,市旅游局以这次申报为契机,将进一步探索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律,树立发展典型,优化发展环境,引领全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持续 健康发展。同时坚持示范创建与示范带动相结合、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系统开发与突出特色相结合、设施改造与素质提升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示范创建,加 快培育生态环境好、产业优势大、发展势头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县和发展产业化、经营特色化、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的示范点,并在政策与项目申报上对 示范县和示范点予以倾斜。来源:秦皇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