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宜兴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发放流程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发放流程,按照《关于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流程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21〕23 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发放流程规范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内容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是中央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是用于鼓励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支持农业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的专项资金。
二、工作职责
补贴资金的发放依据、范围、标准、方式等按照上级出台的实施意见执行,具体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制定我市实施方案,各镇(园区、街道)按市级实施方案负责发放,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核汇总各镇(园区、街道)申报的农业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面积、公示等情况,提出补贴资金拨付建议。市财政局根据农业农村局提出的资金拨付建议,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各镇(园区、街道)、村民委员会和有关申报补贴的单位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及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按照补贴流程(村组登记造册、核查确认、公开公示、汇总上报、资金发放)执行到位。
三、发放流程
(一)面积申报,建立清册。
补贴面积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组织农户据实申报并登记造册(分户登记清册),每户农户要签字确认。造册后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负责按今年实际补贴面积进行统计汇总。分户登记清册及村汇总表,由经办人员和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行政村(社区)公章后,上报所在镇(街道)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二)张榜公示,核查确认。
各镇(街道)对各村上报的补贴面积和金额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在《分户登记清册》上加盖镇(街道)政府公章,并返回各村公示,公示应在村公示栏和村民小组醒目位置一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村、组干部及30亩(含30亩)以上种粮大户一律要单独公示,公示内容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户主姓名、补贴面积、市镇两级举报电话等。农民提出异议的,应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示。
(三)严格审核,规范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局对村上报的村数、组数、农户数和核定面积进行汇总,填报《宜兴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镇级汇总表》,由经办人员和镇(街道)负责人签字并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公章后,报宜兴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对全市各镇(街道)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复核后汇总。对经审定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通过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平台,直接发放到农户一折通存折,或拨付到规模经营主体账户。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前发放到位。
宜兴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