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要求——加快建设健康小屋
日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健康小屋”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单位要将“健康小屋”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健康小屋”建设纳入市卫生计生委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的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
《意见》要求,要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政府主导、医院主建、医生主动、全民参与”的建设模式,积极推进“健康小屋”建设。到2020年,全面建设覆盖城乡的“健康小屋”。“健康小屋”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居民健康教育、开展居民慢性病防控、开展基层医生服务能力提升、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开展医联体建设。
《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健康小屋”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及职责,统筹协调推进“健康小屋”建设工作。要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基本完备的居民健康信息化服务机制,实现市、县、乡(街)、村(居)医疗卫生计生信息化服务系统与“健康小屋”健康信息平台互通共享。要健全政府健康投入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健康小屋”建设投入力度。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要指导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切实加强对“健康小屋”建设、运行等方面的管理,完善“健康小屋”管理的体制机制和长效机制。大力开展“健康小屋”专家队伍建设,建立以临床培训基地和基层实践基地为主体的培训网络,实施免费培训计划,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继续教育,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逐步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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