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质量奖首次开评
质量反映一个城市的综合实力和文明程度,“好人之城”沧州将拥有自己的政府质量奖了!昨日,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我市首届“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已正式启动。
沧州市政府质量奖是我市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项,分设组织奖和个人奖。由市政府批准、表彰和奖励,授予在沧州市登记注册,质量管理业绩显著,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以及自主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在省内外处于领先地位,对沧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单位和在质量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市政府质量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获奖单位和个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获奖企业可获10万元奖励,获奖个人可获2万元奖励。
今年是沧州市政府质量奖首次开评,凡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按要求填写《沧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于6月30日前报送至推荐单位——各县(市、区)质监局。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后,于7月5日前报送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质监局质量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