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春节期间的生态环保——致全市中小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紧张的在校学习即将告一段落,愉快的寒假生活就要开始了。祝贺同学们又长大了一岁,在家庭和学校的共同呵护下又取得了新的进步!在2022年新春佳节到来之际,锦州市生态环境局、锦州市教育局、锦州市总工会、共青团锦州市委员会、锦州市妇女联合会联合开展“小手拉大手,低碳过春节”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呼吁广大学生和家长行动起来,为生态锦州建设贡献力量!
我们同在一片蓝天下,大气环境质量与每个人息息相关。2021年,我市持续深化蓝天保卫战,大气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成效,空气质量呈现明显改善趋势。全年优良天数达到305天,同比增加15天;环境空气优良达标率83.6%,同比上升4.2个百分点。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6%,两项指标同比变化情况分别排在全省第7位和第6位。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也离不开全社会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在此,我们向一直以来支持和参与生态环保工作的广大学生和家长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我市大气治理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冬季特别是春节期间是我市防控大气污染的重点时段。为了促进我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力争实现2022年锦城首季“开门蓝”,我们呼吁各位同学带动家庭成员积极践行低碳行动,形成人人关心、家家支持、户户参与大气环境治理工作新局面。
一、禁燃烟花爆竹。严格落实《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锦政发〔2021〕10号)要求。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全市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请每个家庭自觉遵守禁售禁放规定和要求,共同维护公共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家长朋友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督,引导孩子不去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及时发现、制止私下结伴燃放等行为。
二、杜绝露天焚烧。不焚烧垃圾,不在野外烧荒点火,不烧田草、秸秆,提倡城市禁燃区内家庭不烧散煤,使用生物质颗粒代替散煤燃烧,抵制露天烧烤,减少油烟排放。
三、倡导文明祭祀。移风易俗,自觉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迷信行为,严禁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严禁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
四、参加环保实践。发生重污染天气时,积极配合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自觉低碳出行。积极传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理念,参加各类环保志愿服务活动,争做保护生态环境的楷模。
五、参与监督举报。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积极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劝阻、制止或通过12345锦州市政务服务热线举报破坏生态环境及影响公众健康的行为。
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美丽锦州”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建设和守护。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崇尚简约适度生活方式,过一个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春节。
恭祝新春快乐,阖家安康!
责任编辑:北镇孟秋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