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财政积极保障残疾事业稳步发展
为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改善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条件,帮助残疾人获得更多就业机会,宿迁财政不断加强残疾人相关的资金保障,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稳步发展。
一是保障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对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困难精神残疾人免费基本用药、困难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等均按规定给予补助,2022年我市共保障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5705万元。
二是积极保障残疾人就业创业。对残疾人就业达比例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给予补贴,超比例给予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8倍给予奖励;对残疾人首次创业按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灵活就业、残疾人培训给予补贴。2022年我市共保障残疾人就业创业资金826万元。
三是助力残疾人托养服务。对寄宿制残疾人中一、二级智力、精神、肢体残疾人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每人每月补助1500元;对进入“残疾人之家”的符合条件的日间照料残疾人补助每人每月600元;对符合条件的居家残疾人补助每人每月200元。2022年我市共保障残疾人托养服务21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