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黄惠芬不动产被继承登记公示〔2023〕47号
被继承人黄惠芬(身份证号:452230XXXXXXXX3543)于2020年03月11日去世,现继承人将其坐落于金秀县金秀镇和平村新安村民小组,[权属来源:金秀县(2017)地证字第1-38号,土地面积:130.34平方米,建筑面积:199.51平方米]的不动产申请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以公示:
继承人:盘志元(身份证号:452230XXXXXXXX3514)与黄惠芬为夫妻关系;
继承人:盘文荣(身份证号:452230XXXXXXXX3537)与黄惠芬为母子关系;
继承人:黄平(身份证号:452230XXXXXXXX3514)与黄惠芬为母子关系。
除上述继承人外,无其他继承人。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金秀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金秀县金秀镇能华垌金恒浅水湾小区1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联系电话:0772-6214608。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示
金秀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