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转发关于推广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识别图集(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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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5月30日发表
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区、各镇(街道)水投公司,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广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识别图集(三)〉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我局收集意见后将集中向市住建局反映。请各镇(街)城建水利办、区监督站做好图集使用情况总结梳理工作,并于2023年12月22日前报我局质安股。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广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识别图集(三)》的通知.zip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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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21:31:0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