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隆昌生态环境局以查促改切实保护合法排污企业权益
为进一步优化隆昌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营商环境,切实保护合法排污企业正当权益,隆昌生态环境局在辖区内扎实开展排污许可证后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以查促改,强化“按证排污,自证守法”理念,环境监管方式和服务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减少非现场检查次数。认真落实“无事勿扰”“非必要不检查”原则,在全市39户重点排污企业共安装79台(套)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尽可能采取自动监测、视频监控和用电监控等非现场检查方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活动的干扰。同时,积极与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等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4次,既保障正常履行监督职责,又切实减少现场检查频次。
二是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聚焦检查关键内容,直击持证排污单位污染物总量排放及达标排放情况、自行监测要求落实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报送情况、环境管理台账建立情况等,现场帮助企业开展环境违法自查自纠,减少可避免的环境违法行为,并积极指导持证排污企业完成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执行报告上传等环境管理“规定”动作,帮助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整合优化执法检查。持续推进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整合监管执法内容,优化检查方式,促使企业主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管理要求,并将各项排污措施和规定落到实处。同时,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超标排污、未按证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让非法排污企业失“锐气”,让合法排污企业更“硬气”,让执法部门有“底气”,全面提升辖区内污染源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
市生态环境局
内江隆昌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