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红花岭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治理工程拟临时使用龙岗区
一、拟临时使用林地用途:红花岭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治理工程建设。
二、拟临时使用林地位置:坪地街道。
三、拟临时使用林地面积:0.7697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3年4月7日至4月13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楼1609室;联系人:巫工;联系电话:0755-28918216;邮箱:lggljlyk@pnr.sz.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红花岭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治理工程拟临时使用林地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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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岭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治理工程拟临时使用林地位置示意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