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界传声|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面临问题亟需解决
科技特派员制度创设以来,在缓解农村技术创新动力不足、解决“三农”技术短板、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2022年广西选派乡村科技特派员5012人,服务范围覆盖全区111个县(区)。广西乡村科技特派员制度为基层输送了一支稳定的科技人才队伍,畅通了科技人员向农村流通的渠道,解决了农村技术服务“最后一公里”瓶颈,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具体表现
一是部分科技特派员服务产业与所学专业不对口。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科技特派员必须具备与服务领域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知识能力,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从事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然而,近年来随着职称评定政策进一步宽松,出现了众多非农专业技术毕业人员获得涉农专业技术中高级职称现象。如所学为汉语言文学、贸易经济、会计、地理信息等专业,如果在农林部门工作的话,是可以申报获得农艺师、林业工程师的,这些非农专业技术人员也参加科技特派员工作,服务产业为农村种植和养殖业。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提供的数据统计,2022年贺州市本级乡村科技特派员共94人,他们均服务于贺州地区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其中专业不对口的有21人,其中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1人、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1人等。自治区林业局选聘贺州市林业系统2023-2024年科技特派员共15名,他们均取得林业工程职称,服务产业均为油茶种植业,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1人、贸易经济专业1人、地理信息专业1人、林产化工专业2人、林业(林学)专业8人、园林专业2人。可以看出,部分科技特派员所学专业不对口。因为所学专业不对口,个人对农村的种、养、加工及整个市场的把握能力有限,在开展科技服务过程中,无法进行常规的技术指导,无法及时解决服务对象遇到的问题。
二是产业服务技术没有统一标准。广西乡村科技特派员服务产业共有50个,服务每个产业的科技特派员多的有1000余人,少的也有100余人。如水稻产业团达1110人,砂糖桔产业团达928人,油茶产业团达630人,园林花卉产业团达159人。由于每个科技特派员掌握的理论知识及技术水平、工作经历不同,他们在开展科技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解决的措施、服务对象获得的成效不一样。对于同一个基地、同一问题,不同的特派员有不同的解释与指导,服务对象不知道以哪个特派员的指导为准。
三是科技特派员考核基地缺乏选定标准。考核基地是科技特派员重点服务的对象。服务对象通过云平台发布种植、养殖、加工、技术培训等服务需求,科技特派员通过云平台填报个人信息,选定服务对象,在所选定的几个或十几个服务对象中可以任意选定一个服务对象作为考核基地。由于考核基地没有具体的选定标准要求,造成了科技特派员服务没有体现科技特派员制度中“优先服务脱贫村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县级‘5+2’、村级‘3+1’主要涉农产业及相关经营主体、脱贫户等,重点服务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以及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涉农产业的经营主体”这一选派目的。2022年,在贺州市富川县43名科技特派员中,服务贫困村农民合作社7人,服务村集体2人,服务企业4人,服务家庭农场1人,服务种养大户28人,服务脱贫户1人,符合“优先服务”这一选派目的的仅占23%。在贺州市级林业系统2022年派出的11名乡村科技特派员中,服务产业均为油茶,考核基地有贫困村农民合作社、私营企业家、造林大户、贫困户,其中服务贫困村农民合作社4人,服务私营企业家3人,服务造林大户3人,服务贫困户1人,符合“优先服务”这一选派目的的仅占45%。这种“无重点选定”的现象往往导致科技特派员政策偏离原意,科技服务成效差强人意。
二、对策建议
一是优化选派审核机制。建议在选派过程中,相关政府部门加强选派审核机制建设,从顶层设计中抓好审核关口,进一步完善选派机制,坚持供需双方双向选择、按需选择,实现科技服务资源有效配置和供给。县(区)、市、自治区三级科技主管部门在审核过程中,除了审核本区域科技特派员名额数量以及科技特派员职称以外,应重点审核科技特派员所学的全日制毕业专业是否与服务产业相匹配。同时,创新选派机制。以需求侧问题为导向,采用双向选择模式,让帮扶基地根据自己的产业发展需求,主动选择专业适合的专家,做到选派的科技特派员专业技能和当地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所需精准对接。
二是建立产业服务技术标准。建议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组织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及其科研机构,编制出台各个产业服务技术标准,建立健全产业科技服务的标准体系,形成统一的产业服务技术规范和培训课件,成立产业技术委员会,促进科技服务规范化。科技特派员在开展科技服务过程中按照技术规范开展技术服务,按照培训课件开展培训服务。在开展科技服务过程中,遇到新的技术难题,则统一由产业技术委员会研究解决,以规范解决问题的技术措施。
三是明确科技特派员考核基地选定标准。建议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出台选择考核基地的具体标准和要求,规定考核基地应选定在脱贫村的村集体、农民合作社等集体经济以及脱贫户的涉农产业基地,重点选择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涉农产业基地,以及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涉农产业的经营主体产业基地。对按规定选定考核基地的在科技特派员年终考核时予以加分,从而让科技特派员政策用到最需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