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重点工作的通知(上市监办发〔2021〕30号)
一、全面加强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
(一)提升政治力,促使干部担当实干。多形式抓好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全覆盖,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提拔和晋升一批干部,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抓好平时考核制度、推行绩效考评浮动奖励和绩效奖励二次分配,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提升发展力,加强队伍融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防范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和话语权。发挥党建、团建、工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积极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帮扶救困活动,举办“道德讲堂”“科长讲堂”,开展气排球、羽毛球、足球等文体活动,凝聚队伍精气神,加强队伍融合。
(三)提升组织力,推动党的建设上新台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创新丰富活动载体,讲好党史故事、树好先进典型、做好为民服务实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扎牢制度的笼子。加强干部日常监管,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开展“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四)提升担当力,服务全市中心工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助力全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做好后盾单位保障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参与全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积极支持大力配合全市检验检测体制改革。
二、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五)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和农贸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严格贯彻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十严格”》《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37号)等,抓严抓实抓细进口冷链食品和农贸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三、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营造安全发展环境
(六)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切实发挥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压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强化属地责任落实。持续推进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力争年底通过自治区验收。高标准、高质量编制《防城港市食品安全“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强食品安全宣传,不断提升群众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参照借鉴先进经验,修订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七)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追溯体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实行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督促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覆盖率、合格率100%。
(八)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2021年食品抽检量达到每千人3.2批次,评价性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自治区级食品抽检不合格率高于2.47%,获证食品销售者风险等级评定率100%、电子监管覆盖率75%以上。
(九)加强餐饮安全监管。围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餐饮服务风险等级评定,全面持续推进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组织完成各项指标要求;借助“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校园食安APP推广,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周密准备,圆满完成全市各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筑牢餐饮食品安全防线。
(十)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监管。扎实做好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迎检工作。继续加强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深入开展“两品一械”专项整治。2021年药品不良反应监管报告数要达到600例/每百万人口。
(十一)加强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管理和过程监管,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守底线保安全、追高线促发展,深化医疗器械监管改革创新,全力推进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全面加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以“化妆品法规建设年”为契机,全面分析《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后的工作形势,以法规制度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为重点,着力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净化化妆品市场经营环境,保障公众用妆安全。2021年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目标不低于116份/百万人口,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目标不低于77份/百万人口。
(十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对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专项治理进行“回头看”。严查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推进智慧监管,着力完善96111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加快气瓶充装单位信息追溯智能化建设,以智慧监管提升效能。
(十三)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评价性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率95%以上。对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整治,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四、突出抓好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秩序
(十四)强化食品药品领域执法。以服务经济发展、解决民生热点问题和服务我市医学试验区中心工作为切入点,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行业和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尤其是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案件查处力度,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督促各县(市、区)局落实稽查办案责任,提升案件查处数量和质量,争取案件查办的数量、质量、案件影响力等绩效指标全区排名有新提高。
(十五)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制度,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统筹推进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十六)强化民生领域价格收费检查。开展“关注民生、为民执法”活动,强化对公用事业、民生领域、医疗卫生、港口中介服务等领域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十七)强化打击非法销售海砂违法行为。开展无照经营海砂专项整治行动, 集中打击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经营海砂案件。
(十八)强化打击走私监管及协同配合。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将结合,强化系统上下、科室之间与打私、海关、公安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切实做好涉嫌走私货物的后续处置工作。
(十九)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配合开展“无传销城市”创建,按照《打击防范传销工作责任书》要求,持续保持严打整治传销高压态势,做好“聚集式传销重点整治城市”摘牌脱帽“后半”篇文章。加强打击侵权假冒、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整治等专项行动案件的查办力度。
(二十)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护苗助老”等专项行动。
(二十一)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着力解决消费者的痛点、堵点问题,加强教育引导,督导商家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抓好消费纠纷的“事前”防范和事后救济。强化对苗头性问题,有效提升消费者的安全感。采取消费者多种形式分层次、分步骤、多渠道开展消费教育宣传活动,共同营造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十二)强化对基层执法工作的指导。聚焦自治区下达的指标任务,关注民生在重点监管领域开展系列执法行动,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争取在大案要案上有突破。有序有力整体推进全市执法整治力度和案件查办进度。
五、深化市场主体准入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十三)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新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责令改正。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免费培训服务,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同时减轻企业负担。
(二十四)持续推行企业开办“510标准”(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站办结、一网通办、一个工作日和“零成本”模式)服务。实现企业开办“2个环节、7个事项、1个工作日内办结”,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商业银行和金融服务等领域应用,实现具备条件的各类企业均可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办理设立登记,扩大企业简易注销范围,实现企业注销“一网通办”。
(二十五)深化市场主体准入改革。牵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全面清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跨省通办”“一业一证”等改革。
六、强力推进质量强市战略,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十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围绕市委政府2021年中心工作,推动召开全市质量强市工作会议,组织制定、实施《2021年全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工作要点》。围绕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制定实施《防城港市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找准区域、产品“通病”和质量短板,分析、梳理区域和产品链相关企业质量提升需求,确定“一市一域、一县一品”开展质量提升,促进我市重点产品提质增效。加强质量服务“一站式”平台建设工作,把产业链上涉及的重点企业全部纳入服务范围,集成部门职能和优势开展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组织开展好全市“质量月”活动,提升社会各界质量意识。开展《防城港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修订,进一步完善我市市长质量评定工作。指导、动员和推荐更多的企业、组织、班组和个人申报第四届中国质量奖,鼓励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
(二十七)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力争新增2项以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工作,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加强香港优质“正”印认证、香港绿色标志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等高端品质认证工作,帮扶指导本地特色产业积极申请高端品质认证,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增加企业利润,提升我市产品的品牌影响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十八)推动企业标准水平持续提升。发挥标准引领支撑作用,围绕地方重点产业及特色产品开展标准研制, 助推企业争取标准话语权、抢占竞争制高点。指导企业、单位全面开展对标达标质量提升活动,引导企业、单位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在更多领域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持续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九)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面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推动防城港市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
(三十)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机制。贯彻落实《防城港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围绕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生物医药产业布局,力争建成防城港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探索建立快速受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推进知识产权仲裁、调解、维权援助与司法部门有效衔接。深入开展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工作。
(三十一)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侵犯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行为专项执法整治,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十二)优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环境。充分利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等平台,加大知识产权宣传、交流与合作,全面提高群众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围绕知识产权助力精准扶贫同推动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做好专利技术强农、商标品牌富农、地理标志兴农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服务经济高水平高质量发展
(三十三)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调整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同一检查对象实现“进一个门、查多项事”。推动监管工作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三十四)推进信用监管。落实自治区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制度,指导组织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健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提升商务诚信,开展2020年度“守合同 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优化企业信用修复机制,降低2020年在库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数量。推动监管大数据在服务和保障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的运用。
(三十五)提升“小个专”党组织组织力,助力非公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打造“小个专”党建促发展示范品牌,推动“小个专”经济组织以党建为引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创新发展动能,提升发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