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联合拆除一家违规彩钢板建筑
11月7日,蕲春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县应急管理局、科经局、漕河镇政府等部门联合,依法对漕河镇一家服装加工厂楼顶违规搭建的彩钢板建筑进行了拆除。
此前, 蕲春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对漕河镇一家服装加工厂厂房仓库、仓储物流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工厂楼顶采用可燃夹心彩钢板做保温隔热围护的火灾隐患。通过查看彩钢夹芯材料,材质为泡沫,现场对泡沫的燃烧性能进行测试,其燃烧性能等级低于GB8624规定的A级,属于易燃材料。严重违反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规定,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
联合检查组针对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立即采取行动,对该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阐明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详细讲解彩钢板的防火性能和火灾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要求该单位负责人立即予以拆除。在执法人员的耐心教育和指导下,该单位负责人认识到火灾隐患的危害性,并表示愿意配合消防部门工作,立刻采取行动,将违规搭建的彩钢板房全部拆除,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希望通过此次拆除,能给仍在违规使用泡沫夹心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的单位敲响消防安全的警钟。”蕲春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张西表示,下一步,该救援大队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继续开展彩钢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为,为全县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通讯员邱晶晶 徐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