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3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大化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3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19-03-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3月25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3月25日-2019年3月3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78-5822861(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大化瑶族自治县县城花锦路2号
邮 编:5308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大化县易地扶贫搬迁与城镇化结合试点工程就业配套项目生姜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大环审〔2019〕1号 | 2019-3-25 |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