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公安局举行庆祝第三个中国人民警察节活动
毕节市公安局举行庆祝第三个中国人民警察节活动,市公安局全体党委成员和200余名民警参加活动。
当天上午9点,毕节市公安局升警旗仪式开始。在指挥员“迎警旗”的口令下,护旗手英姿飒爽、气宇轩昂,迈着整齐划一、铿锵有力的步伐,正步走向升旗台。随着熟练的操作,红蓝相间的警旗冉冉升起。
警旗下,毕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治军代表市公安局党委为退休民警代表颁发“金盾”荣誉勋章,为新入职民警代表发放警服,为新晋升警衔民警代表授予警衔。
“我是中国人民警察,我宣誓:坚决拥护***的绝对领导,矢志献身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为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而英勇奋斗!”全体民警高举右拳,面向警旗重温人民警察誓词,字字铿锵有力,句句激励斗志,铮铮誓言表达着对公安事业的无限忠诚和为党的事业奋斗献身的决心。
新征程呼唤新担当,新起点等待新作为。毕节市公安机关将以此次庆祝活动为契机,持续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努力在新征程上展现公安机关新担当新作为,为维护毕节市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