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发布公告
11月12日,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发布公告。
公告要求,要强化社会面管控。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排队保持2米以上距离。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要强化重点场所和机构管理。餐饮、娱乐、商超等重点场所加强场所码管理,测温、验码后方可进入,未戴口罩和佩戴不规范者不可进入。减少堂食,提倡打包外带。学校、托幼机构等人员聚集场所要做好风险人员摸排,有疫情传播风险的暂缓入学。
公告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跨市流动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转运的车辆和人员,在严格落实消毒、封闭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保障其通行顺畅。加强交通关口管控,做好测温、查证、验码等工作。公告建议居民减少外出、避免聚集、白事简办、喜事缓办、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时,要及时主动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