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宜兴地区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财政部 市场监督总局
一、检查范围
截止2022年5月31日,宜兴地区经营范围中含有代理记账字样的在业市场主体(会计师事务所除外)。
二、检查内容
是否取得财政部门颁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是否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是否有违反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及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业务负责人是否专职,是否有变动,职业资格是否有变化,如有是否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其他从业人员是否专职,兼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从业是否制定相应管理办法;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接受会计继续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调转是否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检查办法
采取随机抽查的办法。在前期各有关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采取重点抽查和代理记账机构送查方式相结合。
四、检查时间
2022年10月18日-11月4日。
五、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无照无证经营查处办法》(***令第684号);
3、《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
4、国家其他财经法规制度。
六、检查要求
1、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各检查对象要充分认识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重要性,积极支持和配合财政(市场)监督检查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重大问题上报制度。各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财政(市场)监督检查规定,坚持依法行政,认真细致开展工作。发现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应及时上报。
3、严守工作纪律。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财政检查五不准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高质量地完成本次检查工作。
举报电话:87994941 87993912
通讯地址:宜城街道荆溪中桥五局大院,邮编:214206
宜兴市财政局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