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民政局关于设立2022年度区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的通知
各区级社会组织:
为加强对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89号),结合我区区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设立2022年度区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评估复核委员会,负责2022年度区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南山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负责我区区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负责制定评估实施方案、组建评估专家组、组织实施评估工作、作出评估等级结论并公示结果。
南山区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的复核和对举报的裁定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一)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组成人员(7人)
主 任:王 欢 南山区民政局三级调研员
副主任:倪赤丹 南山区社会组织总会会长
委 员:古丽莎 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副秘书长
王会娟 南山区社会工作协会秘书长
赖玉森 深圳市现代公益组织评估与研究中心执行总监
胡绵鹏 深圳市君合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中国注册税务师
陈科军 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二)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组成人员(5人)
主 任:林伟军 南山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罗文恩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副教授
委 员:谭逸丹 区社会组织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邹丹妮 区社会组织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徐海涛 深圳市鼎诚经济评价中心监事
南山区民政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