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2011第4号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我局核准,现予以公告。
二〇一一年十月一日
以下为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共有2个单位。
1、“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投资前期工作办公室(深圳市坪山新区中心区建设事务办公室)”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投资前期工作办公室(深圳市坪山新区中心区建设事务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龚志达
开办资金: ¥15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科学合理安排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制定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并管理、指导和督办;根据市区相关建设程序要求,委托或招标进行项目各阶段文件编制和报批工作。
住所: 深圳市坪山新区深汕路坪山段583号坪山新区管委会大楼808室
登记号: 144****00147
举办单位: 深圳市坪山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深圳市坪山新区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深圳市坪山新区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王科丰
开办资金: ¥103.9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新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指导消费等工作。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节。
住所: 深圳市坪山新区金牛路金牛商业大厦一楼
登记号: 144****00149
举办单位: 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
以下事业单位原法人证书自动废止后重新设立登记,共有1个单位。
1、“深圳市坪山新区杭梓办事处林业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深圳市坪山新区杭梓办事处林业管理中心(原: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办事处农林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黄燕华
开办资金: ¥159万元(原:¥5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和管理,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负责生态风景林建设和林相改造工程建设;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巡防队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森林巡防队伍的建设。(原:保护辖区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管理生态风景林保护工程,促进生态环境改善。为林业发展提供病虫鼠害防治检疫保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保护法》和有关农林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森林巡防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林区生态保护和绿化造林工程建设;负责辖区内林区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负责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行政执法。)
住所: 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办事处人民路1号(原: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办事处二办二楼)
登记号: 144****00148(原登记号:144****00106)
举办单位: 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