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14期)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14期)
2022年度,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区食品进行抽检,现按相关要求,将我局对相关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雨花台区红之旺火锅店使用的不锈钢杯。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餐具清洗消毒环节控制不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责令改正;警告。
2.雨花台区红之旺火锅店使用的不锈钢圆盘。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餐具清洗消毒环节控制不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责令改正;警告。
3.南京青菁味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口汤碗。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餐具80件。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餐具清洗消毒环节控制不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责令改正;警告。
4.南京市雨花台区睿衡菜馆使用的水杯。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餐具40件。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餐具清洗消毒环节控制不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责令改正;警告。
5.南京青菁味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骨碟。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餐具50件。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餐具清洗消毒环节控制不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责令改正;警告。
6.南京市雨花台区弥牛火锅店经营的油炸花生米。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1。企业购进上述产品3公斤,货值90元,已全部销售。未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当事人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和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0元;罚款500元。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