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13两会一节期间禁止进行放飞民间飞行器活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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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0月10日发表
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第十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第十五届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简称“两会一节”)等系列活动将于2013年9月1日至9月6日在我市隆重举行。为确保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禁止在“两会一节”期间在市区进行放飞民间飞行器(包括热气球、遥控飞行器、孔明灯、风筝、滑翔伞等)活动,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并相互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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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南宁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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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 17:04:3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