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区民政局三项举措做好城市低保取暖救助工作
为做好城市低保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工作,我区严格执行葫政办发【2016】154号《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采取“三项举措”做好城市低保取暖救助工作。
一是提前谋划,严格审批程序。为确保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冬季取暖工作顺利进行,区民政部门于10月初即开始对城市低保户、边缘户进行冬季取暖登记。并进一步严格了审批程序,由社区对拟受助居民的户口本、房屋产权证明、低保证进行严格核实,并扫描存档,做到不错报、不漏报。
二是简化手续,规范救助程序。针对以往存在的救助手续复杂,救助程序不简便等问题,决定依托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实行网络化审批。具体做法是由街道审核通过软件系统上报到区民政局城市低保办,区民政局城市低保办审批后,属于集中供热的受助居民,由民政局打印取暖救助卡,盖章后经街道社区发至低保对象手中;属于自行取暖的受助居民,将取暖救助资金发至低保金存折中。这种做法,既保证了审批的公正性,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不同标准,发放取暖救助卡。集中取暖救助标准(楼房),城市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取暖面积在60平方米以内(含60平方米)的给予全额救助,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低保边缘户集中供暖救助按实际发生取暖费的50%给以救助,最高30平方米进行救助,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分散取暖救助标准(平房),低保家庭按600元/户救助;低保边缘户按300元/户救助。在经过严格审核后,已为冬季取暖楼房发放取暖卡633张,约85万元;平房112户,65400元。
龙港区民政局
2017年11月6日
编辑: 市龙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