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召开2022年第14次厅长办公会议
9月5日,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宇向东主持召开2022年第14次厅长办公会议,会议研究了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处、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等处室的有关议题,安排部署了当前重点工作。厅领导和厅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处《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以下简称《意见》)。会议指出,制定《意见》,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坚决扛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责任,用好“林长+检察长”等工作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始终保持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好我省森林生态安全;要加强与有关处室和部门沟通协作,真正形成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工作合力,推动我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走在前、开新局”。
会议听取了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关于山东省矿业权市场基准价制定(调整)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科学制定和调整矿业权市场基准价是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重要前提,是落实***、***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对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保障矿业开发良好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矿业权市场基准价制定和调整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必须以充分的调查研究为基础,制定和调整的矿业权市场基准价要符合有关宏观调控政策和我省实际情况;要做好矿业权市场基准价制定和调整后的实时评估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市场基准价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矿业权市场基准价制度,为矿产资源权益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