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4月19日,离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俊禄,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喜祥、李虎平、杜永红以及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副区长李源春、李瑞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中宁以及区政府办、司法局、安监局、食药监局等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了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实到29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司法局局长侯永强同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区“六五”普法工作及“七五”普法规划安排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副区长李瑞刚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食药监局局长薛俊生同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副区长李源春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区人民医院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议案的说明;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高耀华同志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关于在全区开展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王建强同志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主任闫林春同志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中宁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命孟志刚等同志职务的议案说明;会议对区政府所作的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和《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对区政府提请审议批准的融资议案和对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区开展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进行了书面表决。会议对区人民检察院提请的干部拟任职务进行了投票表决;刘俊禄对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刘俊禄对区政府的普法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要求普发工作要坚持宣传教育与依法惩处相结合,宣传教育要讲究方式方法,依法惩处要实现让群众不敢违、违不起的目的;安全工作要做到底清数明、造册登记、定期更新,真正实现责任明、措施准、效果好的目的,从根本上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好转。(王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