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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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04日发表
云政发〔2020〕124号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
关于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第二批)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实际,现将大同市云冈区第二批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如下:
1.大同市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大同市云冈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3.大同市云冈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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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16:40:3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