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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区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9月03日发表  

    为全面贯彻******考察调研山西***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体会议关于推动农民务工就业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农民务工政策和服务落实,更好地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决定面向社会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范围 

    凡本区居民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志愿从事基层服务工作;服从用人单位分配,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经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均可报名,具体认定条件如下:

    (一)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二)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成员。

    (三)长期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1、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4、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含高等特教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残疾人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2、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3在企业等其他经济组织担任法人或任职人员;

    4从事经营性活动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名额

    我区共有11个街道(乡、镇),每个街道(乡、镇)设立1个就业服务站,每个就业服务站配备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我区共需公益性岗位人员33名。

    三、招聘事项

   (一)组织报名

    本次报名审查工作由各街道(乡、镇)自行组织。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8月30日。

    2、报名地点及方式:各街道(乡、镇)确定的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小店区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3、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份;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份(首页和本人页);

    (3)《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份(报名时必须是失业状态,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

    (4)4050人员还需持与原国有、集体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复印件两份零就业家庭成员持社区街道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审批表》复印件两份长期失业人员持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两份;

    (5)高校毕业生还需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份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份;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持助学贷款借贷合同或借贷凭证(借贷借据)原件、复印件两份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含高等特教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残疾人毕业生)持残疾证等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两份 

    (6)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二)面试

    各街道(乡、镇)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应对报名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基本沟通能力进行考察,保证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三)资格复审

    各街道(乡、镇)在面试完成后,于9月10日前将拟录用人员的花名及相关材料报送一份到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由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对材料进行复审。

    (四)公示和录用

    资格复审后,区人社局和各街道(乡、镇)将对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对上岗人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书面申请。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街道(乡、镇)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 3 个月)。根据《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9〕59号)文件精神,招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其他人员工作期限不得超过3年,严格执行3年到期退出机制。

    四、工资待遇

    对我区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9〕59号)文件执行。工资最低工资标准1880元,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缴纳)。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1〕2号)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取暖费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需先在户籍所在地社区、街办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方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自觉扫描场所码,主动出示行程码、健康码及5日内核酸阴性证明。

    (三)提供证明材料均为现场察看原件,核对无误后留存复印件。

    (四)报名时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咨询及监督电话:0351-7177926

    各街道(乡、镇)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小店街道:小店区通达街36号小店街道办事处一层109

    联系电话:0351-5682625

    黄陵街道:小店区荣军南街1号黄陵街道办事处四层416社保所

    联系电话:0351-7122577

    北营街道:小店区许坦东街锦东国际四层089劳保所

    联系电话:0351-7773536

    平阳路街道:小店区平阳景苑20号楼九层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351-7526037

    坞城街道:小店区并州南路107号坞城街道办事处二层人事劳保

    联系电话:188****4688

    营盘街道:小店区狄村南街36号营盘街道办事处三层307室

    联系电话:0351-7189110

    龙城街道:小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一层劳保所

    联系电话:0351-7966363

    北格镇:小店区北格镇人民政府便民大厅

    联系电话:0351-7631432

    西温庄乡:小店区西温庄乡人民政府一层103室

    联系电话:0351-7780365

    刘家堡乡:小店区刘家堡乡人民政府便民大厅

    联系电话:0351-7952065

    学府街道:小店区高新街产业路交叉口学府产业园区管委会西门后院二层大厅

    联系电话:0351-7033665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2022年小店区街道(乡、镇)就业服务站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太原市小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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