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日报纪委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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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02日发表
为加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机制,有效落实纪检监察的各项具体工作,构建纪检监察工作网络,龙城区纪委监委在全区范围内,在未设置纪检组长(书记)的单位,设立1名纪检监察联络员,进一步明确了联络员工作职责。
为使纪检监察监督员发挥作用,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工作,该区纪检监察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与纪委监委的相关联系工作,了解、掌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积极向纪委监委提供工作信息,协助区纪委监委开展有关问题和案件的调查等工作。明确联络员工作职责的主要目的是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明确其权利与义务,对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加强单位管理,堵塞漏洞,起到上下联动的作用,为本单位工作的顺利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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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06:23:0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