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热办发出做好末寒期供热工作通知
市供热办向全市各县区住建局、辽东湾新区管委会基建部及各供热企业发出通知,要求组织供热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末寒期供热质量,降低供热诉求,努力做好供热工作。
通知以“盘建服〔2019〕13号”文件方式下发。具体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强化领导,将供热工作继续纳入当前重点工作,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二是要结合“访民问暖、提温降诉”活动,加强对供热锅炉房供热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供热企业善始善终做好供热末寒期工作,随时掌握供热运行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协调、早解决,确保供热稳定,避免供热不达标问题成为舆论热点;三是各供热企业要强化调度,严格执行《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合理调整供热参数,保证供热时间,及时排除机械设备隐患,杜绝虚报故障、恶意停供等行为的发生,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深入用户家中面对面处理好用户反映的供热问题,确保供热质量;四是要不断完善服务制度,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杜绝诉求办理过程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五是各供热企业要保证服务电话24小时畅通,全力处理好省民心网、市民服务热线等受诉渠道交办的各类诉求问题;六是各供热企业要高度重视供热安全工作,严格贯彻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身安全及供热运行安全;七是要结合以往供热末寒期易出现的突发事件、“倒春寒”天气等状况,强化《冬季供热应急预案》的落实。及时调整供热参数,提高供回水温度,保证供热质量,确保去冬今春供热任务圆满完成。
按我市政策规定,我市今季供热到4月8日结束。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