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三落实加强夏秋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夏秋季节历来是社会矛盾纠纷的高发期,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纠纷,减少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铁岭县结合当前重点工作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紧紧抓住排查、化解、防范三个环节,积极排查、全面掌握、有效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扎实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工作,在调处矛盾纠纷时坚持做到三落实,有效预防了矛盾纠纷激化,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秩序持续稳定。
一、落实排查措施
铁岭县组织民警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摸排工作,不留死角。一是走访调查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组织民警进村入户开展走访调查,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摸排,同时结合“社区六进”、民警办案等日常工作,对矛盾纠纷进行摸排。民警会同基层组织深入社区、农村、单位和居民家中走访调查,对无理缠访、闹访的重点人、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同时把矛盾纠纷排查与开展治安管理、安全检查等日常工作相结合,把矛盾纠纷排查融于日常工作中,开展明查暗访,及时掌握辖区各类矛盾纠纷。八月份以来,已走访村庄56个,走访了解群众438人,通过走访化解矛盾纠纷31起。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受到群众和党委政府的高度称赞。二是地毯式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民警深入社区、深入单位、深入乡村、深入群众,对单位内部、出租房屋、施工工地、娱乐复杂场所、旅店宾馆等流动人口集中落脚点,全面开展地毯式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同时围绕容易引发不稳定事端的重点领域、热点敏感问题进行重点排查,组织民警对新城区拆迁、环境污染、重点工程等涉稳群体、重点人员开展定期重点排查。做到有的放矢,及时发现,及时调处。三是日常排查与责任落实相结合。在排查过程中,坚持把日常排查了解到的各类信息和矛盾纠纷全部逐一建档归类,落实排查化解责任,对于一般性的矛盾纠纷由排查民警及时化解,对于重大矛盾纠纷落实专门的化解民警,实行责任制,由民警专门靠上做好长期稳控工作,全部分类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清楚、责任民警和责任单位清楚、化解和管控措施清楚。
二、落实化解措施
铁岭县坚持排查与化解同步进行,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分析研判,评估风险等级,制定调处方案,做到“件件有分析,事事有着落”。八月份以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成效初显,目前汇同有关部门共排查化解26起矛盾纠纷,未出现一起越级上访闹事事件。一是现场调处解决。对于一般矛盾纠纷,由民警当场发现,当场解决,不耽搁,不拖延,不留隐患。对涉及治安系统自身问题的矛盾纠纷,逐一制定工作方案,限期解决。二是协调各部门调处解决。对于排查出的较复杂的重大矛盾纠纷,在积极进行疏导化解的同时,立即报告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相关单位,充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做好化解工作。三是建立调解平台进行调处。对于排查出的因拆迁、企业拖欠农民工资等涉及多部门的矛盾纠纷,由党委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建立调解平台,调解平台人员由乡镇司法所、部门企业负责人、社区(村)委会、警务室民警组成,根据矛盾纠纷不同性质,依靠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协调处置。
三、落实防范措施
铁岭县在调处纠纷的同时,坚持做好事前防范工作,防范各类矛盾纠纷激化。一是落实预警控制机制。为加强排查矛盾纠纷的力度,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铁岭县局建立健全预警队伍,铁岭县信息预警队伍达1200余人,并建立健全了信息预警制度,加强了对信息队伍的管理,对信息员定期培训,对工作适时指导,采取情报信息采集上报奖励制度,对提供有价值情报信息的予以奖励,单位和村庄信息员每周向派出所信息员提供一周工作情况,派出所信息员每周一、周四向指挥中心提供信息,重大情况随时上报。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充分发挥了情报信息员队伍的作用,八月份以来,共采集各类有价值信息300余条。二是落实案件回访制度。对于调处的纠纷,坚持案案回访,做好善后处理和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做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听取纠纷当事人双方的意见和看法,疏导情绪,巩固调解工作成效,防止矛盾纠纷再次发生。对未履行调解协议的,督促尽快依法履行调解协议,避免了矛盾反弹激化,共回访案件当事人60余人。三是落实定期宣传教育。为提高群众法制观念,民警深入村庄、单位、深入群众,在乡镇街道、学校、企业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制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足实效的法制教育,义务进行法律咨询和治安防范宣传。向辖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安全防范常识。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了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了其对矛盾纠纷的自我控制能力,改部分群众面对纠纷时“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观念,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根源上减少矛盾纠纷的激化,先后印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
来源:铁岭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