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张雪领菏泽市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的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张雪领,男,汉族,1990年2月出生,郓城县武安镇彦张庄村人,毕业于山东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生前系浙江省杭州市成典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2019年12月11日晚,杭州市钱塘新区下沙街道七格小区东南出入口幸福桥上,16岁女孩刘某跳河轻生,张雪领不顾自身安危,毅然跳入河中施救,不幸溺水身亡,年仅29岁。
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菏泽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决定授予张雪领“菏泽市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
全市上下要以张雪领为榜样,学习他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危难关头迎难而上的崇高精神,进一步增强法治理念和道德理念,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积极参与平安菏泽建设,为菏泽实现后来居上作出应有的贡献。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word版】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张雪领“菏泽市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的决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