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明码标
2021年2月26日,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印发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山东省明码标价管理办法》,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工作总体要求,以创优法治环境、营商环境、消费环境“三大环境”为目标,深入做好2021世界牡丹大会、第30届菏泽国际牡丹文化旅游节和市文化旅游发展大会(以下简称“两会一节”)等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扎实开展全市明码标价检查规范月活动,结合实际出台了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统筹疫情防控,以“规范明码标价、打击价格欺诈”为主题,对全市各大中小型商场超市、餐饮住宿、景点景区、停车服务等经营者的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规范。
一是大力宣传价格政策,全面增强价格诚信经营意识。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传媒积极宣传明码标价的意义、作用和效果,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是倡导推行明码实价,不断巩固价格监管工作成果。根据所辖行业明码标价的不同特点,本着实事求是,先易后难,因势利导,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推进明码实价工作。
三是引导帮助建章立制,推动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
采取引导经营者成立价格管理机构、帮助经营者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现场指导经营者正确使用标价签、对经营者开展价格业务知识培训等方式,不断强化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推动我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四是突出检查规范重点,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方案》结合实际列出群众反映较多的停车收费、问题易发的汽车站和火车站区域、重要节日、保健食品等作为检查规范重点。强调严格程序,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于性质恶劣、屡查屡犯的,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三、组织实施
活动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开展,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要将宣传、服务、规范、检查、诚信建设等工作贯穿始终,科学安排,精心组织,深入打造“价格诚信菏泽”品牌,积极推动“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工作。期间,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适时成立工作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工作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抓好任务落实。要求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确保本次明码标价检查规范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统筹安排,注重活动实效。要求紧密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对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明码标价行为,严格检查规范程序,提高经营者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是及时受理,快速回应举报。完善价格举报投诉受理制度,增强快速回应意识。做到在保持24小时回应率100%基础上,力争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满意率100%,进一步增强群众参与的获得感,提高对市场监督部门的信任度。
四是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公安、商务、旅游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遇到市场价格监管中的重大事项、难点问题,要互通有无,信息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政策文件: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明码标价检查规范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菏市监价〔20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