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意在前制造事端张理积叶国强被判刑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 28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在***广场制造事端的两名案犯作出一审判决。以爆炸罪判处张理积有期徒刑6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
叶国强有期徒刑2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49岁的福建省无业人员张理积为发泄对政府不满,蓄意在北京***广场散发传单并以爆炸自焚的方式制造事端。今年9月至10月初,张理积在福建家中自
制了大量传单并购买了一辆别克牌赛欧轿车、150余枚“二踢脚”爆竹、3100多个双喜牌鞭炮、两捆欢乐牌25响礼花和40公升汽油等作案工具,于10月4日驾驶轿车,携
带作案工具到达北京,8日8时许驾车行驶到***广场金水桥前由东向西的机动车道上,向车外抛撒传单,并把点燃的香烟扔进装有汽油的塑料桶内,当即被民警发现并抓获。
今年43岁的叶国强是北京市宣武区无业人员,曾因流氓、偷窃被强制劳动,又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先后3次被治安警告。今年5月至9月间,
叶国强因拆迁安置所提无理要求未被采纳,先后到北京市政府、***等地静坐、滋事数十次,经有关部门对其多次批评教育仍无效。为制造事端,叶国强又于10月1日10时许,
从***金水桥西北角处跳入金水河,造成众多群众围观,致使该地区秩序严重混乱。叶国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