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今年新推质量通报与举报快线
青岛日报讯 记者从市中级法院近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法院今年以来创新实施“重大质量问题案件通报制度”,并且拓宽和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规范设立三条“举报快线”,加大了对“瑕疵案”责任人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由此进一步促进了全市法院的办案质量和效率。
案件质量是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也一直受到社会的关注。我市法院在加强法官业务培训、完善审判质量流程管理的基础上,于今年年初创新建立了重大质量问题案件通报制度,先后组织了两次大规模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今年全市法院审结的79000多起案件进行了评查。经过层层质量检查评定,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对其中21起案件定性为“重大质量问题”案件并进行了通报,对造成质量问题的责任法官分别予以取消评优资格、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离审判岗位等处分。
在法院内部敲响“质量通报”警钟、促进法官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同时,我市法院不断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甄别违法违纪线索,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究力度。市中院规范设立了三条“举报快线”,即举报电话、网上举报电子信箱和立案大厅举报信箱,由纪检人员专门负责接听、查收,分门别类进行梳理,对于从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及时上报和转交案件快速查办小组查办;对于实名举报并有具体内容的、及时联系举报人,严格按照署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制度”进行办理,调查或处理结束后,及时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反馈举报人。日前,市中院组成4个联合调查组,对有具体内容或者署实名的25件举报信进行了认真查处,发现存在问题的有12件,对其中反映案件超审限、送达不及时、执行程序有问题的7件及时进行了处理。同时,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诫勉、停职检查和调离审执工作岗位等处理,对其中6名构成违纪的干警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