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法院善意执行救活两家民企
近日,大悟法院执行法官秉承善意执行理念,让申请人变出资人,力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既让陷入困境的企业得到“重生”,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2015年,张某经营的大悟某电瓷厂、广水某电瓷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由于资金链断裂,欠下巨额债务,企业陷入经营困境。2017年底,大悟法院对该企业所涉的多起案件强制执行,总执行标的达1100多万元。通过网络查控,执行法官发现两家企业、张某个人均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只有位于广水市经济开发区的土地、厂房。根据评估,该土地和厂房价值为800余万元,即使将土地、厂房拍卖,也不足以偿还所有债务,只会让这两家企业彻底倒闭,申请人的权益也不能实现。
为“救活”两家企业,兑现申请人的债权,大悟法院执行法官多次与两个有出资能力的申请执行人联系,先后四次前往申请人住所进行释法和调解,最终促使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即被执行人把两企业资产抵偿给申请人,申请人作为出资方与被执行人成立新的公司,新公司取得的部分利润用于偿还债务。协议达成后,新公司已准备恢复生产,基本实现了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互利双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