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除顽疾保护群众生活环境
4月17日,普集镇政府与市环保局、公安局、城管局、经信局、供电公司、监察局、法院、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开展集中行动,对该镇18支再建非法小焦宝石窑进行了强制拆除,彻底根除非法土小企业生产,保护周边环境,广大群众拍手称快。
在普集镇池子头村非法经营业户家中,联合行动小组工作人员坚持教育在前、强制在后,向经营业主讲明违法小石灰窑、焦宝石窑长期存在的危害,劝导业主停止生产,拆除违法小焦宝石窑。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劝导后,业主同意对窑体进行拆除。在工作人员的指挥下,大型挖掘机拆除了窑体、窑膛,使其达到不能恢复生产的状态。供电部门停止对其电力供应,拆除电力设备、线路等供电、受电设施。集中行动首战告捷。在集中行动过程中,有一违法经营业主情绪激动,暴力抗法,损坏了拆除设备,被公安部门依法行政拘留,其非法焦宝石窑也被依法强制拆除。至中午12时,普集镇18支非法小焦宝石窑全部被拆除。
与此同时,圣井街道组织公安、综合执法、环保、供电、机关等部门80余人,调用挖掘机、水罐车等大型机械,对区域内宋上村2支复燃小石灰窑炉体、炉膛进行了集中强制性拆除,彻底消除了反弹隐患。
据了解,去年,我市开展了集中整治活动,对违法小焦宝石窑、小石灰窑实施强制拆除后,部分不法业户受利益驱使,顶风而上,继续生产,使小石灰窑、焦宝石窑死灰复燃。此次集中行动主要是针对所有非法建设、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小焦宝石窑、小石灰窑,具体标准为:拆除窑体、破坏窑膛,达到不能恢复生产的状态;停止电力供应,拆除电力设备、线路等供电、受电设施;没收非法生产设备;对拒绝检查的业户(包括锁门闭户等形式)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拆除。集中整治完毕后,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加强土小企业监管目标责任书》要求,组织专门队伍,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强现场巡查,严防死灰复燃。
记者 甄娟 通讯员 胡定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