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开发区开展安全生产及环保工作检查督办活动
11月28日下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做好辖区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县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周冬凌同志,带领开发区城土局、经发局、创建办等部门负责人,深入园区项目工地、投产企业检查督办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
检查活动中,周冬凌同志每到一处,都认真了解项目安全及环保责任制落实情况、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应急措施准备情况,还仔细查看施工现场、生产一线具体落实情况和防范措施。
周冬凌同志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在建项目和投产企业都要落实安全和环保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齐抓共管,履职尽责,担当负责。二是要进一步强化防范意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都要防患于未然,要加强宣传教育,扎实做好防范工作,制定切实管用的应急预案,强化事前监管、过程监管、日常监管。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整改意识。针对各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项目和企业要迅速行动,立即整改,落实到位,并且,建立长效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辖区不出现安全和环保等问题。